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
办事须知

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

发布时间:2023-10-25

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五十八条,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1、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;2、有固定的服务场所;3、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;4、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;5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》第八条,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,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;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,应当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。

需要携带材料名称:

法人及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

员工劳动合同、参加社保的证明单

注册人员执业资格证书

营业执照 经营场所证明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 出资人身份证 简历

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资格备案申请表
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